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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
99年度B(省市)級教練講習會實施計劃書
一、依據: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定頒佈之「全國各運動協會辦理各級教練、裁判講習會辦法」,及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教練制度實施之規定辦理
二、目的:為提倡太極拳運動,培養優秀教練人才,提昇教練素質,藉以推廣全民運動
三、指導單位:行政院體育委員會、中華民國體育總會
四、主辦單位:臺北縣政府體育處、臺北縣體育會、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
五、承辦單位:臺北縣立板橋體育場、臺北縣太極拳協會
六、協辦單位:臺北縣體育會太極拳委員會、臺北縣體育會武術委員會
七、講習對象:(1)年滿廿一歲、高中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
(2)已取得C級教練證一年以上者
(3)已取得C級裁判證(不限時間),無者可先報名參加
講習,等取得C級裁判証後再發給B教証
(4)曾取得B級教練證在兩年內未參加複訓講習者
(5)須具備段級評鑑2段資格
(無証者可先上課再現場補申請參加鑑定)
八、講習日期:民國99年4月23、24、25日(週五、六、日)共計三天
(1)4月23日使用餐廳教室
(2)4月24日使用視廳教室
(3)4月25日使用視廳教室
九、講習內容:
1.體能訓練 2.運動基本技術 3.運動規則
4.指導技術 5.運動醫學與營養學童 6.運動傷害與防護
7.運動科學與理論 8.戰略與戰術
十、講習名額:暫定八十名
十一、講習地點:臺北縣立板橋體育場
板橋市漢生東路278號
十二、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99年3月24日止。
十三、報名地點:
1.臺北縣太極拳協會 臺北縣中和市橋和路88號9樓之1
電話:(02)2242-2600 傳真:(02)2242-5188
十四、講習經費:參加講習學員每人繳交參仟元
十五、證書之頒發:
1.結訓時報請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發給結業證書
2.全程參加講習經考試成績合格者,報請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核發B級教練證,並轉報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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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主辦
99年度B(省市)級教練講習會課程配當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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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月 23 日
(星期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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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月24日
(星期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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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月 25日
(星期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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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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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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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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運動醫學與營養
暨
運動傷害與防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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運動規則
(2 4式拳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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講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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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人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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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9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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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9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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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訓典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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講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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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事長:陳清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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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印川老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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蕭漲庸老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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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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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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運 動 科 學 與 理論
(教練職責與修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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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 導 技 術
( 9 9 式 拳 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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戰略與戰術
(推手要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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講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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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秀花老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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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裕盛老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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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清宮老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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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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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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運動基本技術
(64式拳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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運動基本技術
(傳統式太極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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運動基本技術
(陳氏38式拳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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講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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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炳鎔老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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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秀花老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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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棟樑老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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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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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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運動基本技術
(64式拳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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運動基本技術
(傳統式太極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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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複習
測驗
結訓典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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講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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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炳鎔老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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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秀花老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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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事長:陳清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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